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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10年1月專案農貸增修規定相關書表配合訂定修正(自110年1月1日起適用)重點說明。

2023/02/08
編號 書表名稱 說明
17-1 農業保險貸款
申請書
「貸款用途 」欄:
保險費補助者修正為「政府」,並配合增修下列 2 勾選項目:
  1. 借款人無須先行負擔政府補助之保險費金額者,本貸款額度應扣除補助金額。
  2. 申貸後獲補助且本貸款核貸金額包含該補助金額者,該等補助款應用以償還本貸款,該部分貸款自補助款核撥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