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業金庫

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含經營計畫書範本)

111/10/03

貸款對象

1. 配合農業部推動黃金廊道、與農民、農民團體或農業產銷班有契作關係或配合其他農業政策,且產銷經營計畫須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
2. 曾獲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執行業界科技專案計畫、智慧農業業界參與補助計畫或雲世代農業數位轉型業界參與計畫。
3. 曾獲農業部科技農企業菁創獎得獎之公司,或其他部會所舉辦創新研發等競賽獎項。
4. 進駐或曾進駐農業部創新育成中心或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創新育成中心。
5. 曾獲農業部出具農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從事研究發展活動認定意見書。
6. 曾獲農業部出具係屬農業科技或新創事業具市場性意見書。
7. 曾獲農業部出具申請登錄創櫃板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
8. 曾獲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執行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
9.通過有機(含轉型期)農產品驗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或經農業部指定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定符合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三條第三款之耕作方式,並登錄於農業部指定資訊系統者。
10.經農業部審查通過,列為設置大型蔬果理集貨包裝場計畫輔導者。
11.經農業部認定配合農產品產銷調節措施者。
12.其他經農業部認定其自行研發具創新性者。


 

貸款用途

從事農、林、漁、牧業生產、農產運銷、外銷集貨供應、電子商務及研究發展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營運所需週轉金。
貸款用途不包括購地所需資金。
 

最高貸款額度

1. 最高5,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1,000萬元,但與農民、農民團體或農業產銷班有契作關係者,週轉金最高為2,000萬元。
2. 各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餘額上限為8,000萬元。
 

貸款利率

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更新日期:11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