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27
貸款對象
1. 取得農業科技園區管理機關核發進駐核准函或園區租賃契約之業者。但生活機能服務業者不包括在內。
2. 取得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管理單位核發進駐證明之業者。
貸款用途
興建或購置廠房、設施、設備、溫室、材料及其附屬設施之資本支出及相關經營所需週轉金。
最高貸款額度
1. 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8,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1,000萬元,資本支出以實際所需金額之70%為限。
2. 農業科技園區內興建廠房之資本支出,經農業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貸款利率
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更新日期:11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