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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貸款

109/03/12
  1. 貸款對象
    1. 實際從事農(漁)業之農(漁)民。
    2. 農(漁)民團體。
    3. 辦理農機代耕或出租業務之農(漁)民。
  2. 貸款用途
    1. 用於購置全新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均可含附屬設備)其機種、機型或牌型,以農業部正式核定者為限。
    2. 用於購置經農業部個案核定之全新農漁業自動化設備(均含附屬設備)。
    3. 用於投資改造(改裝)傳統農業設備為自動化設備,以有關投資計畫經農業部核定者為限。
    4. 前列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限供作從事農業之用,其屬於同一機種者,每一戶以貸款一台(套)為原則,同機種汰舊換新時,應將舊機有關貸款還清後始得辦理。
  3. 最高貸款額度
    1. 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2,000萬元;畜牧部分為3,000萬元。
    2. 貸款額度以購置或投資實際需要金額90%為限。
    3. 購置或投資設備經農業部另定有最高貸款金額者,不得超過該限制。
  4. 貸款利率
    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更新日期:11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