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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

111/10/01
  1. 貸款對象
    1. 年齡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 申貸前五年內曾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所屬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漁)會、農業學校(院)舉辦之相關農業訓練滿八十小時。
      • 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或漁會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甲類會員。
      •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
      • 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規定完成登記且經評鑑合格產銷班之班員。
      • 曾獲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頒發農業相關獎項。
      • 具農場實習或有從事農業生產經驗。
      • 申貸前五年內曾獲中央主管機關農村再生青年返鄉相關專案輔導或補助。
    2. 申貸前五年內曾參與中央主管機關為改善農業缺工而成立之農業人力團並取得結訓考試及格證書,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
    3. 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相關規定遴選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4. 年齡逾45歲至55歲以下且申貸前3年均有農業生產事實,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 申貸前5年內曾參加農業部所屬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漁)會、農業學校(院)舉辦之相關農業訓練滿80小時。
      • 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或漁會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甲類會員。
      •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
      • 依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完成登記且經評鑑合格產銷班之班員。
      • 曾獲農業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頒發農業相關獎項。
      • 申貸前5年內曾獲農業部農村再生青年返鄉相關專案輔導或補助。
      • 申貸前3年均有農業生產事實佐證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貸款用途
    青壯年從事農業生產與其相關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但專案輔導青年農民得用於直接從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所需資金。
  3. 最高貸款額度
    1. 一般青年農民5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100萬元,首次辦理或辦理本貸款未滿1年者,為300萬元。
    2. 專案輔導青年農民1,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200萬元。
    3. 壯年農民5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100萬元。
    4. 經農業部專案同意者,不受上開限制。
  4. 貸款利率: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更新日期:11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