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109/03/12
- 貸款對象:
- 年齡在18歲以上65歲以下,購置或交換耕地以實際從事農業經營之家庭農場農民。
- 家庭農場經營農業用地,因繼承經協議由一人繼承以從事農業經營,而需以現金補償其他繼承人者。
- 農業學校畢業,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購置耕地面積0.5公頃以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者。
- 農地重劃區內之現耕農民,購置相關規定之耕地以從事農業經營者。
- 三七五租約耕地之佃農購置地主讓售之耕地以從事農業經營者。
- 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農業訓練累積達40小時以上,購置耕地面積0.5公頃以上,直接從事農業生產者。
- 購買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三七五租約耕地以從事農業經營者。(細項耕地相關規定詳參貸款辦法)
- 貸款用途:
- 購置或交換耕地所需資金。
- 繼承人因繼承農業用地,需現金補償其他繼承人所需之資金。
- 最高貸款額度:
- 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800萬元,按該土地當期公告現值計算,並以不超過實際買賣價額或繼承之現金補償金額為限。
- 購置或交換耕地後,其家庭農場耕地總面積超過5公頃部分不予貸款。
- 貸款利率:
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新更新日期:109/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