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金融
消費貸款
消費者綜合性貸款
為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滿足社會大眾個人理財週轉、消費支出等融通需要所承作之放款業務
- 貸款對象:凡信用良好,有正當職業,並具還款能力之自然人
- 貸款限額:
- 機關團體職工消費貸款、消費支出貸款、其他支出貸款最高以新台幣三百萬元為限
- 理財週轉貸款最高以新臺幣二千萬元為限
- 小額信用貸款最高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為限
- 貸款期間:最長七年為限
- 貸款利率:按本公司定儲利率指數加碼計息
- 所需費用:開辦費每案以8,000元計收、信用資訊查詢手續費每案每人25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
客戶貸款額度30 萬元、期間5年期揭露之費用年百分率如下:- 貸款利率:按個人信用狀況加碼,目前為3.48%起。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新臺幣8,250 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4.62%起。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4月26日。
- 詳細內容依本公司規定為準,本公司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最新更新日期:2024/05/07